编者按
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经市高法院收集、整理,评选出年度重庆法院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这些案例涵盖扫黑除恶、疫情防控、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惩治贪贿犯罪、保护儿童权利、维护金融安全、彰显司法权威等领域,体现了重庆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守法律底线,传递司法温度,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01
尹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基本案情
年12月14日,被告人尹某某刑满释放后,纠集被告人廖某某、肖某某、李某某等人在重庆市大足区开设多家赌场。年4月,又纠集被告人龙某某等人在大足区成立辰冠公司,专门从事非法收债。为排挤竞争对手、垄断大足地区赌场行业,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扩大组织影响、树立非法权威,尹某某等人在重庆市大足区城区、龙水镇等地有组织地实施数十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尹某某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廖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黄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廖某某等人先后购置数十把砍刀及棒球棒等凶器,藏匿于开设的赌场、租赁屋和汽车内。为加强组织管理,该组织要求成员听从安排,逐渐形成“打压竞争对手”“维护组织威名”“遇事一起上”等组织惯例,不遵守规则便会被开除出组织。被告人尹某某等人通过开设赌场、非法收债、利用该组织影响力聚敛财物共计万余元,用于支付组织成员工资、带领组织成员聚餐娱乐、帮助组织成员逃避司法打击、赔付被害人费用平息事端等。该组织自成立以来,长期盘踞在重庆市大足城区、大足区龙水镇等地,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收债等违法犯罪活动46起,造成8人轻伤、10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对大足城区、大足区龙水镇赌场行业形成控制,对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裁判结果
被告人尹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2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25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15.5万元至元不等;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万余元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作案工具及违禁品等予以没收。
典型意义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是影响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的“毒瘤”,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对象。尹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开道,为树立非法权威、争夺势力范围、获取稳定经济来源,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多年,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是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重庆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确保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基层管理薄弱环节,发出司法建议,助力相关部门堵塞漏洞,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犯罪土壤,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02
杨某、王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基本案情
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将其资金提供给被告人杨某,用于非法高利放贷。随着非法高利放贷业务不断发展壮大,杨某和王某某逐渐发展到以“行业规矩”为由,诱使具有资金需求的被害人在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签订虚假买卖协议、委托书等,通过“砍头息”和“利息转为本金、虚增借款金额、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虚构借款、“借贷期限不超过一个月”设置违约陷阱、“借贷到期后涨利率和收取每天1%的罚息”肆意认定违约、“借新账还旧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利用合同相对性“一人放贷另一人收款”隐匿还款证据、“暴力、威胁、诉讼”软硬兼施逼债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实施“套路贷”犯罪。
年1月至年7月,杨某和王某某以雇佣的方式网罗了被告人聂某某等十六名刑满释放或者社会闲散人员,为追讨高额利息和本金,有组织地采取非法侵入住宅、贴身跟随滋扰、限制人身自由、挟持恐吓殴打、驻守经营场所、喷写油漆标语、高音喇叭喊叫等多种违法犯罪手段讨债。杨某等人的行为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杨某和王某某为首要分子,聂某某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杨某和王某某的领导下,该犯罪集团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诈骗、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等11起犯罪活动,非法获利余万元,造成1个家庭婚姻破裂,4个家庭流离失所,1人轻伤,2人轻微伤,3人自杀(未遂)的严重后果。
裁判结果
被告人杨某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70万元;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近年来,以民间借贷为幌子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坚决有效遏制各类“套路贷”,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目标之一。杨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诱使具有资金需求的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签订虚假买卖协议、委托书等,采取虚增借款金额、虚构借款、设置违约陷阱、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隐匿还款证据、软硬兼施逼债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数年来多次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诈骗、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等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极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是典型的“套路贷”恶势力组织。重庆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依法从严惩处“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了司法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对于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秩序,守护法治底线具有重要意义。
03
陈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
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在进出小区疫情防控卡点时,因出入问题多次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争执并心生不满。年2月24日17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醉酒后因未随身携带出入通行证,被卡点执勤的志愿者陈某等人拦下。陈某某心生不满,并欲殴打陈某,后被在场人员拉开。陈某某被家人接回家后,意图报复,从家中拿出一把菜刀来到执勤卡点,径直朝被害人陈某头部、后颈部连砍三刀,在砍第四刀时刀柄断裂,刀片掉在地上,周围群众随即将被告人陈某某制服并报警,被害人医院治疗。经诊断,陈某左食指中节、末节指骨骨折,左食指伸肌腱损伤,右手背皮肤裂伤,枕后皮肤裂伤。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提取的陈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9.3毫克/毫升;且经重庆医院鉴定,陈某某系普通性醉酒,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另查明,被告人陈某某患癫痫、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典型意义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需全员参与、全员防控。本案中,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因不满疫情管控措施,无视国家法律和疫情防控秩序,对疫情防控志愿者实施恶意报复,依法应从严惩处。被告人经鉴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其犯罪行为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本案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态度和决心。
04
沈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案
基本案情
年2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沈某某、邱某某、陆某某、张某某、黄某某单独或相互间伙同用手机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