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强制管理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严格管理传染病,新型冠状病*肺炎、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病*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