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很多,野生作家只有一个。
写书人很多,说书人只有一个。
——他是大冰,野生作家,说书人。
有故事的人,会讲故事的人,能把故事讲得让人含笑流泪的人。
他的6本书,每一本都是业界现象级传奇。每一本书的封面都是小孩,每一个故事也是在讲小孩——
好小孩、坏小孩、倔小孩、傻小孩,疯小孩、老小孩、穷小孩、苦小孩……
苦中作乐的小孩,知苦灭苦的小孩。
赤子之心的小孩,自度度人的小孩。
他喜欢小孩,喜欢孩子一样的人。
他只想讲故事,只会讲故事,只是讲故事。
若你读了,也读懂了的话,就会明白那些嬉笑怒骂、狂放不羁的故事背后,伏藏着多么金贵的东西。披沙沥金,只为捧给你看人世间足赤的善意与真情。
他是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的那种朋友和兄弟。
—他好玩,也爱玩,像个小孩—
拿起话筒当过主持人,拿起手鼓是个鼓手,拿起酒瓶便是个酒吧老板,拿起笔便成了作者。
他的素材多,他的故事多,因为他有生活。
他像个孩子一样拥抱着生活、体验着人世间,边体验边平衡,边平衡边平视,身体力行着他所倡导的“平行世界,多元生活”。
—他不羁,特立独行,不惧逆行—
若干年来他没有助理,没有经纪人,没有司机没有豪车,他不论去哪儿都是独来独往,不混圈子,不抱大腿,坦坦荡荡地踩着他那双穿了很多年的大皮靴子。
熟悉他的人知道,他永远是一件破牛仔衣从冬穿到夏,但他捐给孩子们的衣服可以摞成山了,他的破笔记本电脑已经用了10年,但他捐给老师们的电脑可以装备一整个网吧了。
很多时候,他显得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他说他不觉得自己是作家,他只是个作者,他的本分是写故事,不是流量也不是变现。
为了写好故事,他闭关蛰伏9个月。
—他侠气,也性情,更重信重诺—
他说要带读者去北极,他做到了,带着一个轮椅上的读者去看北极光。
读者让他去南极写书,他酒后应允,酒醒二话不说就去了,他做到了。
他年轻时一度落魄,曾发过誓要达则兼善,他做到了,这些年他每年都会用稿费给读者交房租、交学费、买过年回家的机票……江湖救急了无数人。
他像古人一样万金散去,自掏腰包给读者办“百城百校免费音乐会”,4年来,他安排他小屋的歌手们跑遍了全中国,把这免费音乐会办了场,服务了多万人次的读者,拒绝了一切商业赞助,所有开支全部来自他的稿费,没卖过一张门票,没挣过一分钱。
他说,他只是觉得故事不应只在书里,他只是在用他的方式和他的读者们惜缘。
—他仗义,也重情,像个侠客—
他去西南西北,各种边疆,不论是西藏还是*,他都是他这茬作家里最早的拓荒者。
他说,因为那里也有他的读者,他必须对他们讲义气。他觉得他去了,就会带动一大批作者也去。果然,后来很多人都去了。
他坚持在每场签售会上和每个读者用力握手,手指磨出了血,就贴上创可贴继续握,手腕握出了腱鞘炎,就打上绷带继续握,6年来,他握了多万人的手!
每一个都无比地认真和用力。
他从不把读者当粉丝,自掏腰包给排队签书的读者买水、买雨衣、发包子……
有人在签售现场给他打应援牌子,让他给骂跑了。有人给他建后援会,让他给勒令取消了,他说,喜欢书就好,不要喜欢人,别当粉丝,当个读者。
—对读者,他有他的侠义真心—
他不允许我们出版他作品的精装版,理由是定价会贵。
每次新书上市我们都会和他撕一场,别人十几万字的书定价45元钱,他四十多万字的书稿,比别人厚一倍,却坚持只让我们定价30几元。
这次更甚,一毛钱都不肯涨!
结果就真的没涨!
没有他不敢干,没有他干不成的。
他兴致勃勃地把自己活成了个传奇,出世与入世的平衡。
他从文坛黑马晋身为销量冠*,每本书都可以卖到万册以上,累积已逾千万册。
从《你坏》到《乖,摸摸头》《阿弥陀佛么么哒》《好吗好的》《我不》,每一本都曾在开卷数据、各大电商、新华书店销量排行榜上创造一个又一个销量奇迹。
但他从不肯开庆功会。
但他从没开过发布会。
他从不自称畅销书作家,只说自己是头野生作家,是个说书人,是个讲故事的人。
年,大冰带着这本全新作品——《小孩》,来到你身边。
大冰说:
“我不过是个走江湖的说书人罢了,野生作家而已。只想讲故事,只会讲故事,只是讲故事。
文学或文艺,精英或红毯,皆与我无关,我志不在此。
我的本分是写故事。我所理解的写故事——说人话、析人性、述人间。
于无常处知有情,
于有情处知众生。
我书中所有的故事,这14个字便可概述。
二十年来我游走在江湖和市井,浪迹在天涯和乡野,切换着不同的身份,平行在不同的世界。
浮生恰似冰底水,日夜东流人不知,人们只道我爱写无常中的有情,可真正读懂那些无常和有情的人,会明白我是多么筋疲力尽的一个悲观主义者。
见得越多越悲观,一天比一天悲观。
因为悲观,所以求诸于野。因为身处戾霾,因为行走暗夜,所以愈发希冀烛火、萤光、流星和闪电。
于是我不停地写,用普通人听得懂的行文和方式去讲故事,不写道理只写故事,燃起篝火小小的一堆,不停不停地往里续柴。
我的篝火我的柴,我用我的方式掘阅这个时代。
掘阅那些普普通通的人在普普通通的一生中发出那些普普通通的微光。
掘阅并记录那些曾经路过我生命的,五光十色的小孩。
走过的路越多,越喜欢宅着。
见过的人越多,越喜欢孩子。
《小孩》是我的第6本书,若你读懂了,你会明白,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小孩。
赤诚的,干净的,散发着微微光芒的小孩。
若你读过我所有的6本书,你会发现,我笔下的每一个人,都是小孩。疯小孩老小孩、穷小孩苦小孩、好小孩坏小孩、倔小孩傻小孩……
路过你身旁的,普普通通的一群小孩。”
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改变你的人生,不过,一旦它做到了,就是一辈子。
《小孩》就是这样的一本可以用来下酒的奇书。
读完了这本《小孩》,你会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小孩,你是否还是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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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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